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12月9日发布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广师党组〔2016〕123号)的附件1《2016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岗位选任范围和任职条件资格》中,有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专技岗)、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专技岗)和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岗位的任职条件资格作出如下更正,并以本通知为准。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专技岗)岗位:原“3.具有理工类和财务管理类专业背景”更改为“3.具有理工类、财务管理类专业背景”。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专技岗)岗位:原“3.具有理工类和财务管理类专业背景”更改为“3.具有理工类、财务管理类专业背景”。

3.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岗位:原“3.具有理工类和财务管理类专业背景”更改为“3.具有理工类、财务管理类专业背景”。

4.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