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19号)精神(附件1),为做好金沙集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及名额
(一)珠江学者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以上(含)设置。同一学校已在一级学科设置珠江学者岗位的,不再在其涵盖的二级学科设置珠江学者岗位。学科目录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二)每个设岗学科(专业)可申报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各1名。每所本科高校申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各不超过15人,申报讲座教授人选名额不限。
二、岗位要求及人选条件
请参照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教育厅文件,符合设岗申报要求的重点学科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科研创新平台所在学科要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各单位根据设岗学科重点推荐优秀青年教师申报青年珠江学者,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人员遴选工作。
(二)申请设岗学科请下载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申报人请下载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含青年珠江学者),并提供附件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三)对于业绩成果材料,必须是申报人2012年以来取得的,且不得与他人申报材料重复;科研经费必须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能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制订的工作目标要具体、清晰,可以量化考核。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请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申报岗位学科/人选申报表、附件材料。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及附件材料扫描件发送至gdinrsc@163.com。具体申报材料要求:
1.《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2.设岗学科、候选人附件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标注页码)、近五年来的教学科研等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推荐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以及所列的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
(五)推荐设岗学科和岗位候选人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琴琴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表格
附件3珠江学者岗位计划有关政策文件
人事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