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20号)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13]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金沙集团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金沙集团可推荐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8名。入选者由学校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给予经费补助,主要推荐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中青年教师。专任教师人数在40人以下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40人(含)以上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至3名。

二.推荐条件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申报,并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及《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初审并送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后报送“武汉中心”。

3.6-8月,教育部师资培训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进行录取,并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4.9月,访问学者凭接受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

四.有关要求

1、查询。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点击页面左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进行学校、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金沙集团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的需要。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推荐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为入选者创造成才成长有利条件。

3、各有关单位请务必于4月25日前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候。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A4纸正反面打印),相关表格和文件请在附件下载。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本部行政楼312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dinrsc@163.com。

联系人:王琴琴 汤紫 联系电话:020—38256620

                                                                                                                                                           人事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