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广师院﹝2017﹞115 号,下称《认定办法》)及有关工作安排,启动金沙集团2017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请详见《认定办法》,原学校发文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将直接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请勿重复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审查原件后提交证书复印件1式1 份);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审查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三)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查认定后,确定“双师双能型”教师建议名单。
(四)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三、认定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认定办法》的认定条件及程序,认真做好本单位2017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认定组织推荐工作,并于4月24日(下周一)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室)。
联系人:王琴琴 汤紫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3.学校原已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名单
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