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财函2017〔96〕号)文件要求,金沙集团决定启动2017年“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安排“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的项目,评价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前。项目涉及13个负责单位(详见附件1):
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工业实训中心、图书馆、体育部、资产处、外国语学院
二、主要任务
1.请各负责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2)(参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填写说明》 附件3),并收集整理数据、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形成每个项目的《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附件4)。同时,撰写《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
2.请各负责单位以本单位负责项目为基础,认真填写本单位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2),形成本单位的《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附件4)。同时,撰写本单位的《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
三、自评材料的报送方式及内容
序号 |
形式 |
提交材料 |
提交要求 |
备注 |
1 |
纸质版 |
《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附件2) |
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6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至行政楼105 |
各负责单位提交本单位的对应材料,具体每个项目的材料由各负责单位留底备查 |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4) |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 |
2 |
电子版 |
上述附件2、附件4、附件5 |
6月23日下午17:00前,发至fzghc@gpnu.edu.cn |
参照提交模板(附件6)的命名及打包方式 |
所有佐证材料 |
联系人:
发展规划处:万老师 刘老师 电话:38256005
财 务 处: 邱老师 电话:38257961
“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附件1 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xlsx
附件2 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doc
附件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4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5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6:提交模板(科研处2017创强资金绩效自评).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