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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届毕业生医保减员手续的通知
根据市医保局规定,毕业生需在医保年度末办理减员手续。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统计毕业生名单(包含暂缓就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后填写《城乡居民减员变动表》(注:凡是毕业班的学生资料均需填写进去,数字输入以文本格式填表以防乱码,此减员不影响学生后续医保待遇)。电子版(文件名应为XX学院2016届减员变动表)发送至邮箱:197766744@qq.com。纸制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医保办(校本部门诊部107室)。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
若在9月以后仍发现未减员的毕业生可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发送至手机13825188289(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院系班级)。
联系电话:020-38256707
城乡居民减员变动表.xls
门诊部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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