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发明人:
接天河区科工信局知识产权科通知,申请2017年发明专利申请奖励资金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发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收费收据(样稿见附件1)。由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的可以联系专利公司提供;个人自行申请且已经到财务处报销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请提供《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查询》系统中的缴费信息截图,操作办法详见附件2。
为规范专利申请管理,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生过撤回、视撤等情况的发明创造申请本次奖励资金的,须主动提供说明情况,隐瞒不报对学校申请奖励资金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学校和天河区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以上资料请于2017年5月12日(周五)下午3:00前用第一发明人名字命名好文件,发扫描电子版或截图到44591763@qq.com,主动撤回、视撤等说明情况还须提交亲笔签名的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张宇鹏,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0-38257683;邮箱:44591763@qq.com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样稿
2.《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查询》系统缴费信息查询图例
科研处
2017年5月8日